离婚后有孩子没有抚养权一方强行带走孩子的,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这是违法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变更抚养权的方式获得抚养权。孩子变更抚养权是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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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找法网提醒您:变更子女抚养权材料如下: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明。
4.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5.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主要搜集以下材料:
(1)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6)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自己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证实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6.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三、探望权、教育权等等,和有抚养权的相比除了不在一起同居外,其它权利都是一样的,法律对此没有特别做出规定。母女、母子或父子、父女的血缘关系,并不是随父母的离异而丧失,既不论发生任何状况你的子女永远是你的。反之你不认可这种关系也要尽法律规定的义务。子女对离婚的父母也是如此。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在离婚后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依然是有一定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被抚养权方剥夺了的话,探视权方也有权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