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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许张超 通讯员 粤水轩
6月13日,《广东省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广州召开。记者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广东省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0年,理顺了水文管理体制,完善了水文投入机制,并建立起一系列加强和规范水文工作的重要制度,为广东水文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保障。
据悉,十年来,广东水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省水文站网体系不断完善、监测能力大幅提升、管理体制逐步健全,水文现代化工程被列为“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的8大工程之一,水文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防汛抗旱、应对突发灾害、服务水资源管理、推动河湖长制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水文高质量发展基础保障;二要加强水文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筑牢水旱灾害防御第一道防线;三要提升水资源服务保障水平,为水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四要推动水文条例落细落实,不断强化水文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五要完善水文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水文改革发展。
此外,广州市、深圳市、韶关市、湛江市、茂名市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水文防汛测报、水资源服务、水文科技创新等方面作交流发言;资深水文专家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水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深入研讨。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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