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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燮 (1693-1765),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知县,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
作官前后,均居扬州, 以书画营生。擅画兰、竹、石、松、菊等,而画兰竹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取法于徐渭、石涛、八大山人,而自成家法,体貌疏朗,风格劲峭。工书法,用汉八分杂入楷行草,自称六分半书,并将书法用笔融于绘画之中。
主张继承传统十分学七要抛三,不泥古法,重视艺术的独创性和风格的多样化,所谓未画之先,不立一格,既画之后,不留一格。
板桥画竹有“胸无成竹”的理论,他画竹并无师承,多得于纸窗粉壁日光月影,直接取法自然。板桥《竹石图》,竹子画得艰瘦挺拔,节节屹立而上,直冲云天,他的叶子,每一张叶子都有着不同的表情,墨色水灵,浓淡有致,逼真地表现竹的质感。
在构图上,板桥将竹、石的位置关系和题诗文字处理得十分协调。竹的纤细清飒的美更衬托了石的另一番风情。这种丛生植物成为板桥理想的幻影。
板桥的书法极其潇洒自然,参以篆、隶、草、楷的字形,穷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