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全方位做好昌吉州旅游市场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经营整治,近期,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2023年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及周边涉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涉旅化妆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予以通报。
案例一:阜康市福临春酒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7月5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临春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使用的洗发液、沐浴露、牙膏等化妆品,现场无法提供相应供货企业资质、验收记录及产品备案凭证等。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案件二:新疆鸿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7月6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鸿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客房内使用的沐浴露,现场无法提供相应产品的验收记录及产品备案凭证等。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昌吉市华东容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7月7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吉市华东容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客房内使用的洗发露,现场无法提供相应产品的验收记录及产品备案凭证等。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木垒聚缘宾馆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7月12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聚缘宾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客房内使用的“星辰雨”洗发露、“两面针”沐浴露、“上海美加净”牙膏等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台账。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玛纳斯县凤凰大酒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7月14日,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凤凰大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库房内陈列的洗发露、沐浴露等化妆品,现场无法提供相应供货企业资质、进货票据以及验收记录、产品备案凭证等。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扰乱旅游市场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各族群众用妆安全。(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管)